格劳修斯国家主权学说对布丹政治主权学说的发展及其局限性是什么?
⑴发展:格劳修斯是在研究国际法中讨论国家和主权问题。他明确指出,主权就是不受另一个权力支配的权力。国际活动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在格劳修斯以前,布丹只是从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出发,提出主权最高、永久、不可分割等性质。格劳修斯这种关于主权国家对外独立的性质,是对布丹主权理论的发展和补充。
⑵局限性:拥护君主主权,否定人民主权论
他认为①人民不能任意改变政府形式②主权是主权者的一种私权③反对所谓一切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的福利的理论。
以()概念为核心,格劳秀斯改变了古代万民法的概念,阐释了近代国家法的概念,为近代西方国际政治学说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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