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行政组织改革作简单评述。
(1)美国行政组织改革以放松规制为其突出特点,但放松规制的改革也受到了来自国会、政府内部规制管理爱好者的阻力。他们抓住放松规制不利于行政组织自我控制的一面,对放松规制提出了质疑。同时放松规制本身也不可能解决官僚体制所固有的一切问题。因而,放松规制的改革仍是一个实践尝试。
(2)放松规制的改革为私营部门的管理理念的导人提供了空间,如成本与效益、竞争、顾客至上等意识。随着政府规制的放松,也激活了政府的创新元素,为各国行政组织改革开拓了新的思路。
(3)美国放松规制的改革适应了信息时代政府管理的需求,也是解决规制过多过滥的问题的必然选择。美国自战后以来,制定了浩繁的规制条例,过多过滥的规制必然要抑制人们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
(4)美国放松规制的改革,并不是放松或废除所有的规制。美国放松的只是那些对社会经济领域和行政组织自我管理的过细过滥的规制,而不是所有的规制。对那些社会政治统治方面的规制不是放松了,而是有所加强;对那些公共服务的职能不是减弱了,而只是转变了它的行使方式,这也是西方行政改革的共同点。事实上,美国在废除那些过时、陈旧的规制的同时,还在根据行政管理中的新问题不断制订新的规章条例。
早期的行政组织基础理论主要指美国的以研究车间工厂经济组织管理为对象的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法国的以大企业为背景试图从更宏观层面研究的法约尔的一般组织管理理论;美国的行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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