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道德行为中的知行关系。
(1)“知”的两种涵义。理智与行的关系,也就是知与行的关系。这里的“知”,一是指关于对象、事物、关系的知识。但是还有另一种“知”,这就是作为道德行为的“知”。道德行为的知,主要是社会规范、道德价值的知识。
(2)应当之知与行为。道德的行为就是出于“应当”的行为,所谓出于“应当”,就是按照普遍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指导和约束自己的特殊行为,把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起来。对应当的认知,是道德行为的主观条件,没有对“应当如何”的认知,对自己应当如何行为无知或半无知,就不可能产生真正自觉的道德行为。但是,有了知,也不一定会产生行。从认知到行为是一个由内到外、由知到行的过程,实现这个转化的中介、动力就是行为者自己的选择。知和行的关系就是志与行的关系。
(3)知行的辨证统一
道德之注重自觉、认知、仅仅是因为它能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认知,只是在内心自赏而不实行,那么这种认知再正确,也没有实际意义。道德行为中的知与行,是在行为实践的基础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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